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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在审企业家数 科创板审核

11-24     浏览量: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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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目前申请科创板的上市公司有哪些?
  • 科创板交易规则
  • 证监会同意4家企业科创板IPO注册是什么意思?
  • 上交所发布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
  • 科创板的开通条件?
  • 科创板的发行上市审核程序是怎样的?
  • 科创板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多少
  • 1、目前申请科创板的上市公司有哪些?

    上交所今日就受理首批科创企业发行上市申请答记者问。截至3月22日17时,上交所审核系统共收到13家公司提交的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上交所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部门按照相关规则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完成了对其中9家企业申请文件的齐备性核对,提出了补正要求。
    按照相关规定,晶晨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舰芯片制造(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安翰科技(武汉)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申请文件,经补正后符合齐备性要求,上交所决定予以受理。受理通知已通过本所审核系统发送给发行人及其保荐人,发行人的相关申请文件已同步在本所官方网站进行预先披露。
    此外,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贝斯达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于3月21日晚间9点后及3月22日提交申请的企业,齐备性检查仍在进行中。上交所将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及时进行核对,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首批受理的9家企业中,从所属产业、行业来看,新一代信息技术3家,高端装备和生物医药各2家,新材料、新能源各1家;从选择的上市标准来看,6家选择“市值+净利润/收入”的第一套上市标准,3家选择“市值+收入”的第四套上市标准,其中有1家为未盈利企业,9家企业预计市值平均为72.76亿元,扣除预计市值最大的1家(180亿元)后预计市值平均为59.35亿元;从财务指标来看,剔除1家亏损企业(最近一年总资产为241.94亿元,营业收入为36.94亿元,净利润为-26.02亿元),其他8家企业最近一年年末平均总资产为15.32亿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平均营业收入为10.34亿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平均扣非后净利润为1.64亿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各家企业平均营收增速为61.43%,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范围为5-20%。总的来看,上述企业所处行业、公司规模、经营状况、发展阶段不尽相同,总体上具备一定的科创属性,体现了科创板发行上市条件的包容性。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受理指引》等相关规则的规定,上交所收到申请文件后,将及时开展是否受理的审核工作。上述企业申请的受理审核中,着重对申请文件进行齐备性检查,主要关注以下事项:申请文件与中国证监会及本所规定的文件目录是否相符,文件名称与文件本身内容是否相符,文件签字或签章是否完整、清晰、一致,文档字体排版等格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招股说明书引用的中介机构报告是否在有效期等。
    在此,上交所提醒发行人及保荐人认真对照本次出台的科创板制度规则,扎实做好招股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制作工作,确保申请文件质量,共同提高申请受理及后续审核的效率。
    除了齐备性检查外,部分申请文件的内容,尤其是招股说明书,与证券监管机构制定的格式准则的要求存在一定差距。例如,招股说明书简单照抄照搬其他板块的文件模板,在结合科创板定位对公司核心技术、行业地位、风险因素等作出针对性的充分披露不够;发行人关于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专项说明、保荐人关于符合发行人科创板定位要求的专项意见论述不够充分等。后续审核中,我们将通过审核问询,督促发行人和保荐机构,完善相关信息披露内容,保证信息披露质量。各发行人和保荐人事先按照要求,准备好招股说明书,可以减少后续不必要的审核问询,共同提高审核效率。

    2、科创板交易规则

    四川证监局金融投资报联办
    问:科创板股票交易的涨跌幅比例是如何规定的?价格涨跌幅是否有限制?
    答:上交所对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20%。在这里需要提示投资者注意的是,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
    问:科创板股票的单笔申报数量是如何规定的?
    答:不同于沪市主板A股交易,投资者通过限价申报买卖科创板股票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且不超过10万股。投资者通过市价申报买卖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且不超过5万股。申报买入时,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超过200股的部分,可以以1股为单位递增,如201股、202股等。申报卖出时,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超过200股的部分,可以以1股为单位递增。余额不足200股时,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如199股需一次性申报卖出。
    问:关于科创板股票融资融券标的,有哪些特殊规定呢?
    答:与上交所主板市场不同的是,科创板股票自上市首日起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提醒投资者应注意相关风险。证券公司可以按规定借入科创板股票,具体事宜由上交所另行规定。
    问:投资者如何了解科创板股票交易的异常波动情形呢?
    答: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出现下列异常波动情形之一的,上交所会公告该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累计买入、卖出金额最大5家证券公司营业部的名称及其买入、卖出金额:
    一是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的股票,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为单只股票涨跌幅与对应基准指数涨跌幅之差,基准指数由上交所向市场报告;
    二是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认定属于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形。
    需要提醒投资者注意的是,一方面,异常波动指标自公告之日起重新计算;另一方面,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不纳入异常波动指标的计算。上交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异常波动的认定标准。
    问: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交易行为应符合哪些合规要求?
    答:投资者应当按照上交所相关规定,审慎开展股票交易,不得滥用资金、持股等优势进行集中交易,影响股票交易价格正常形成机制。可能对市场秩序造成重大影响的大额交易,投资者应当选择适当的交易方式,根据市场情况分散进行。

    3、证监会同意4家企业科创板IPO注册是什么意思?

    你好,科创板ipo发行是实行注册制,科创板发行新股由上交所审核报证监会同意后,企业及其承销商就可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协商确定发行日程,并陆续刊登招股文件,准备发行新股上市。

    4、上交所发布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

    内容来自用户:冯雪武

    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
    全文如下
    答:为增强科创板的包容性,《上市规则》以市值为中心,结合净利润、营业收入、研发投入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等财务指标,设置了多套上市标准。其中,第2.1.2条规定了通用上市标准,第2.1.3条规定了红筹企业适用的上市标准,第2.1.4条规定了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发行人适用的上市标准。
    (一)发行人应当选择一项具体上市标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以下简称《上市审核规则》)相关规定,发行人申请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应当在相关申请文件中明确说明所选择的一项具体上市标准,即《上市规则》第2.1.2条中规定的五项标准之一。红筹企业应选择第2.1.3条规定的标准之一。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发行人应选择第2.1.4条规定的标准之一。
    发行人应当结合自身财务状况、公司治理特点、发展阶段以及上市后的持续监管要求等因素,审慎选择适当的上市标准。
    保荐机构应当为发行人选择适当的上市标准提供专业指导,审慎推荐,并在上市保荐书中就发行人选择的上市标准逐项说明适用理由,其中对预计市值指标,应当结合发行人报告期外部股权融资情况、可比公司在境内外市场的估值情况等进行说明。2.有以下情形之一且中介机构出具明确核查结论的,可以不认定为重大违法:违法行为显著轻微、罚款数额较小;相关规定或处罚决定未认定该行为属于情节严重;有权机关证明该行为不

    5、科创板的开通条件?

    个人开通科创板需要什么条件?

    6、科创板的发行上市审核程序是怎样的?

    科创板企业由上交所负责审核,证监会负责注册,注重信息披露审核三个月,20天注册完成。

    7、科创板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多少

    应不小于200股
    上交所:调整和优化微观机制安排。包括调整单笔申报数量要求,不再要求单笔申报数量为100股及其整倍数,对于市价订单和限价订单,规定单笔申报数量应不小于200股,可按1股为单位进行递增;市价订单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为5万股,限价订单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为10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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